摘要:-1-第五章11人制足球竞赛规则-1-第五章11人制足球竞赛规则第一节比赛场地场地表面1、比赛可以在天然或人造草坪上进行,这取决于赛事规程中的规定。2、人造草坪的颜色必须是绿色。...
这些线向比赛场地延伸 5.5 米(6 码),并通过一条平行于球门线的线连接。 这些线和球门线形成的区域就是球门区。 (2)罚球区:在距每个球门柱内侧16.5米(18码)处画两条垂直于球门线的线。 这些线向比赛场地延伸 16.5 米(18 码),并通过一条平行于球门线的线连接。 这些线和球门线形成的区域就是罚球区。 在两个罚球区内各扣一个罚分。 罚球点位于球门线中点 11 米(12 码)处,与两个球门柱等距。 -2- 在两个罚球区外,以罚球点为中心,以 9.15 米(10 码)为半径画一条弧线。 (3)旗杆:场馆四角各竖立一根不小于1.5米(5英尺)的旗杆。 旗杆顶端没有尖头,上面系着一面小旗。 旗杆也可以放置在中线两端且距边线不少于 1 米(1 码)处。 (4)角球弧线:在比赛场地内,以角旗杆为圆心,以1米(1码)为半径画四分之一圆。 (5) 球门:球门必须放置在每条球门线的中间。 球门由与角旗杆等距的两个垂直柱和连接其顶部的水平横杆组成。 球门柱和横梁应由木材、金属或其他经批准的材料制成。 其横截面形状仅限于正方形、长方形、圆形或椭圆形,并且不得对玩家造成危险。 两根立柱之间的距离为7.32米(8码),横杆下缘到地面的距离为2.44米(8英尺)。
球门柱与球门线的位置关系必须符合下列图形要求:如果球门柱的横截面形状为正方形,则其平面必须与球门线平行或垂直。 光束平面必须平行或垂直于场平面。 如果球门柱的横截面形状为椭圆形,则其长轴必须垂直于球门线。 光束的长轴必须平行于场平面。 如果球门柱的横截面形状是矩形,则其长边必须垂直于球门线。 光束的长边必须平行于场平面。 -3- 门柱和横梁具有相同的宽度和厚度,且不超过 12 厘米(5 英寸)。 球门线与球门柱和横梁的宽度相同。 球门后面可以挂网。 球网与球门和球门后面的地面相连。 应适当支撑,以免影响守门员活动。 球门柱和横梁必须是白色的。 安全:球门必须牢固地固定在地面上。 可移动的目标必须满足此要求才能使用。 (6) 比赛场地: (7) 角旗:国际足球理事会决议-4-第二部分球的质量和测量 1. 球: · 球形 · 由皮革或其他适当材料制成 · 周长不超过 70 厘米(28 英寸) )足球比赛裁判员违规,不低于68厘米(27英寸)足球比赛裁判员违规,重量不超过450克(16盎司),比赛开始时不低于410克(14盎司),气压0.6-1.1海平面大气压(600- 1100 克/平方厘米,8.5-15.6 磅/平方英寸) 更换损坏的球 如果球在比赛过程中破裂或损坏: · 停止比赛 · 将带有替换球的球扔到原球损坏的位置 重新启动球游戏。
然而,如果当原球在球门区内时比赛停止,裁判员必须使用替换球并在与球门线平行的球门区线上找到最接近原球的位置。 球将落下,比赛将在点球时重新开始。 或在点球期间,如果球在未接触任何球员、球门横梁或立柱的情况下向前移动后破裂或损坏: 如果在死球情况(例如点球或界外球)期间球破裂或损坏: ·重新开始以相应的方式进行游戏。 比赛过程中未经裁判员许可不得更换球。 第三节上场球员人数。 一场比赛应有两队参加。 每队场上球员人数不得超过11人,其中必须包括一名守门员。 如果任何一支球队的人数少于 7 人,则比赛无法开始。 正式比赛中的替补人数 在国际足联、联合会或成员足球协会组织的任何正式比赛中,每支球队最多可以替换 3 名球员。 比赛规则必须规定可以提名多少名替补球员,数量应在3至12名之间。 -5-其他比赛 国家队比赛中,最多可使用6名替补球员。 在其他赛事中,如果满足以下条件,则可以增加替补人数: · 双方就替补人数达成一致 · 赛前将此事告知裁判 如果赛前未通知裁判或双方双方未达成一致,替补人数仍不超过6人。 替补程序 在所有比赛中,替补名单必须在比赛开始前发送给裁判。
不在名单上的球员不得被替换参加比赛。 场上替换球员时,必须遵守以下规定: ·替换球员前必须通知裁判员 ·在被替换的球员离场并收到裁判员的许可信号后,替补球员不得入场 ·替补球员球员应在比赛死球时从中线进入球场。 当替补队员入场时,替补程序已完成。 当替补程序完成后,替补球员成为场上球员,被替换的球员不再是场上球员。 被替换的球员被移出球场。 玩家不得再次玩游戏。 所有替补球员,无论是否上场,均须服从裁判员的授权更换守门员。 当满足下列条件时,场上任何球员都可以与守门员交换位置: 交换位置前通知裁判。 当游戏结束时进行交换。 违规行为和处罚。 如果替补或被替换的球员未经裁判员许可进入比赛场地。 裁判员停止比赛(如果球员不干扰比赛,裁判员不必立即停止比赛) 裁判员对不道德行为出示黄牌警告,并责令其离开比赛场地。 如果裁判员停止比赛,则由对手踢间接任意球重新开始比赛。 任意球在比赛停止时进行。 球的位置是强制执行的(参见第 13 章 - 任意球的位置)。 如果替补名单上的球员在比赛开始时进入比赛场地,替换上场名单上的球员,且未通知裁判: · 裁判允许替补球员继续比赛 -6- · 不会受到纪律处分对替补队员进行处罚 · 不减少违规球队的换人次数 · 裁判员应向主管当局报告该事件 如果场上球员在换位前未经裁判员许可与守门员发生接触: 裁判员允许游戏继续进行。 当下一场比赛变成死球时,裁判出示黄牌警告相关球员。 任何其他违反本章规定的行为:裁判出示黄牌警告相关队员。 如果裁判员停止比赛,则比赛由对手踢间接任意球重新开始。 任意球从比赛停止时球所在的位置踢出(参见第 13 章 - 任意球的位置)。 一名球员被罚下场。 如果首发球员在开球前被罚下场,可以由名单上的替补球员替换。
如果名单上的替补球员在比赛开始之前或之后被罚下场,则不得将其替换下场。 第 4 节 选手装备安全 选手不得使用或佩戴对自己或其他选手有危险的装备或任何物品(包括各类珠宝)。 基本装备 球员在场上所需的基本装备是: ·有袖运动衫或衬衫——如果穿内衣,袖子必须与运动上衣袖子颜色相同。 ·短裤——如果穿紧身内衣或打底裤,颜色必须与短裤的主色相同。 袜子 - 如果使用绷带或类似材料,则其颜色必须与其覆盖的袜子部分颜色相同。 护腿板。 鞋护腿垫。 必须完全被袜子覆盖。 由橡胶、塑料制成。 或其他类似的合适材料,可以提供适当程度的保护。 颜色-7-。 两队的服装颜色必须与对方球员、裁判员、助理裁判员的服装颜色不同。 每个守门员的服装颜色必须与其他球队的不同。 球员、裁判员和助理裁判员的违规行为和处罚 如果违反本章规定: · 比赛不必停止 · 裁判员应指示穿着违规服装的球员离开场地调整装备 · 违反规则的球员应在下一个球为死场时离开,除非该球员已调整装备以符合规则。 任何离开球场调整装备的球员在获得裁判员许可之前不得再次进入球场。 裁判允许选手重新入场前,应首先检查其装备是否符合规则。 离开球场调整装备的球员只有在死球时才可以进入比赛场地。 因违反本章规定而离场调整装备的队员,未经裁判员允许重新进入比赛场的,裁判员必须给予警告。
比赛恢复 如果裁判因警告而停止比赛: 比赛由犯规一方的对手踢间接任意球恢复,任意球从比赛停止时球所在的位置踢(见第 13 章 -任意球的位置) 第五节:裁判员的权力 每场比赛都有一名裁判员控制整个比赛。 他拥有执行与比赛相关的比赛规则的所有权力。 权限和职责 裁判员: · 执行比赛规则 · 配合助理裁判员和第四官员控制比赛 · 确保比赛用球符合比赛规则第二章的规定 · 确保球员装备遵守比赛规则第四章的规定 · 做好比赛的计时和记录工作 · 当违反规则时,根据自己的判断停止、推迟或暂停比赛 · 由于各种外部因素而停止、推迟或暂停比赛干扰 · 如果裁判认为球员严重受伤,则停止比赛并确保将球员移出比赛场地。 受伤的球员只能在比赛重新开始后才能返回比赛场地。 -8- 如果裁判认为球员受了轻伤,则应允许比赛继续进行,直至形成死球。 确保受伤和流血的球员离开比赛场地。 受伤球员必须止血并获得裁判员许可后方可上场。 当继续比赛对被犯规的球队有利时,允许比赛继续进行。 如果预期的“优势”没有出现,则判前一次犯规。 当一名球员同时犯规超过一次时,应判罚较严重的犯规。 需要对球员发出黄牌警告和红牌的纪律处罚不必立即实施。 ,但必须在下一个死球时实施。 对行为不负责任的球队官员将受到处罚,并可酌情将其驱逐出比赛场地及其周边区域。 对于未见事件,将以助理裁判员的意见为准。 处罚 · 确保未经授权的人员不得进入比赛场地 · 比赛停止后发出重新开始比赛的信号 · 向相关部门提供比赛报告。
其内容包括赛前、赛中、赛后对球员或球队官员的纪律处罚以及发生的其他事件。 裁判根据比赛事实作出决定,包括是否进球以及比赛结果。 所有决定均为最终决定。 如果裁判员意识到该决定不正确,或接受助理裁判员和第四官员的意见,则只能在比赛重新开始或结束前改变决定。 由于裁判按照比赛规则做出的决定或维护、行为和控制对任何球员、官员、观众造成的伤害,或对任何个人、俱乐部、公司、协会或类似组织造成的任何财产损失按正常程序要求进行比赛。 的任何损失。 这些决定可能包括: · 根据球场条件、周围环境或天气条件决定是否允许比赛进行 · 出于任何原因放弃比赛的决定 · 关于球场设备和球的选择和使用的决定 · 由于观众的原因观众看台上的影响或任何问题 决定是否停止比赛,以便将受伤的球员带离场地接受治疗 决定球员是否可以穿着特定的服装或装备 -9- ·决定(在其职权范围内)是否允许任何人(包括球队或体育场工作人员、保安人员、摄影师或其他媒体人员)出现在比赛场地周围·根据比赛规则或根据国际足联、洲际联合会做出的任何决定,会员协会或联合会根据该比赛为该比赛制定的规则或条例。 第六节 助理裁判员的职责 每场比赛设助理裁判员两名。 他们的职责由裁判员决定。 在下列情况下: 发出信号: · 整个球离开比赛场地 · 哪队应该踢角球、球门球或界外球 · 当处于越位位置的球员可以被判越位犯规时 · 当请求替换球员 ·在裁判视线之外 当发生不当行为或任何其他事件时。 当犯规发生时(尤其是在禁区内发生此类犯规)且助理裁判员的视角比主裁判员更好。 罚点球时,守门员在场吗? 助理裁判员还应当协助裁判员根据比赛规则控制比赛,球在被踢之前是否离开球门线以及球是否越线。
特殊情况下,助理裁判可以进入场内协助裁判控制9.15米(10码)的距离。 助理裁判员过度干扰比赛或者有不当行为的,裁判员可以解除其职务并向有关部门报告。 第七节 比赛时间 比赛时间 比赛分为两半场足球比赛裁判员违规,时间相等,每半场为 45 分钟。 特殊情况,经裁判员和双方同意,可以另行决定。 任何改变比赛时间的协议(例如因光线不佳而将每半场缩短为40分钟)必须在比赛前达成,并且必须符合比赛规定。 中场休息 · 球员有权中场休息· 中场休息时间不得超过15分钟 · 比赛规则必须注明中场休息时间-10- · 中场休息时间的变更必须得到裁判员的批准,以允许每半场有额外的时间